因工作需要,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267名。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在吐鲁番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人员;
2.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军人;
3.符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8日至2000年6月18日期间出生);在吐鲁番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至少一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岗的;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7.符合公安机关政审规定(附件2)。
涉及时间时限的,均截止至2018年6月18日(含当日,下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7.通过招聘程序进入考察阶段的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
8.被招聘为事业编工作人员后辞职的。
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7月15日
2.现场缴费时间:2018年7月15日—7月16日,10:00-19:30。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近期同版本2张1寸免冠红或蓝底彩色照片,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缴费确认,逾期没有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8年7月17日12:00以后
(二)笔试:2018年7月21日 (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7月24日12:00以后。
(四)资格审查:2018年7月27—28日每天9:30—19:00,7月29日10:00—18:30前完成递补调剂工作。
(五)面试时间:2018年8月3日—4日。
(六)体能测试、体检、考察:2018年8月5日起
(七)公示时间:体检考察结束后,即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官网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宣传推介、发布信息
2018年6月18日通过火焰山网(http://tlf.xjkunlun.cn/)、吐鲁番市政府网(http://www.www.gzdzbjgs88.com/)、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缴费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确认。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先登陆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点击“2018年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
2.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诚信报名,一旦确认提交,个人信息不再修改。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3.每位报告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
5.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能力、新疆区情和基本写作、公安基础知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按照要求予以加分。
2.加分政策。①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笔试总成绩加5分;②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3.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网进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高昌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请考生关注笔试成绩公示公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名额,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按简章要求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入闱人员需本人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报考辅警岗位的人员请自行准备从事协警证明(吐鲁番市辖区公安机关出具有效),工资表、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每人40元。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若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高昌区公安局组织,抽调公安机关优秀考官对面试入闱考生进行体能测试。测评科目参照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试标准执行(附件3)。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最后按照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和调剂。
(七)体检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高昌区人社局、公安局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规定(附件4),组织对体能测试合格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政审
由高昌区人社局、公安局成立政治审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后,所有招聘职位在招聘不满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
(九)公示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网、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和公安局域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达正式聘用文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要求
(一)高昌区纪检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政策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995-8701733
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 0995-8564027
监督电话:
吐鲁番市高昌区监察委 0995-8526065
附件:
1.2018年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说明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