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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函
2018-03-21 13:41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市政府安排市残联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意见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并将书面意见于2018年3月25日前反馈至市残联(联系电话及传真:8523947)。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8〕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照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结合吐鲁番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九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重心下沉、全民动员、依法推进、科学施策,努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强化政府责任,加强残疾预防制度建设,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形成政府、单位、个人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防控工作体系。    

坚持立足基层,综合干预。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综合运用医学、经济、法律、社会等手段,着力针对主要致残因素、高危人群,采取专门措施,实施重点防控。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对农村尤其是深度贫困乡镇在政策、项目、资金以及技术方面给予支持。    

坚持立足实际,科学推进。立足吐鲁番基本情况和各地实际,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作用,选择推广适宜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技术,提高残疾预防工作的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达到国家控制水平。    

二、主要行动    

(一)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加强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特别是农村尤其是深度贫困乡镇要加大优生优育、科学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供婚前健康指导和咨询。实施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培训、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孕期保健、产前筛查等孕前优生服务,推进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到2020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    

做好产前筛查和诊断工作,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自治区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逐步增加产前诊断机构,建立产前筛查网络,资助开展唐氏综合症、严重体表畸形重大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诊断,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努力争取实现产前筛查率达到50%的目标。    

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普遍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在知情同意前提下,重点对农村尤其是深度贫困乡镇新生儿给予免费苯丙酮尿症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和听力筛查,规范筛查技术,保证筛查质量,建立随访治疗网络,加强追踪随访。逐步扩大疾病筛查病种和范围。做好儿童保健工作,广泛开展新生儿访视、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健康咨询与指导,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提高筛查覆盖率及转诊率、随访率、干预率。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查率达85%以上,干预率达80%以上。    

(二)着力防控疾病致残。    

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加强传染病监测,特别是农村尤其是深度贫困乡镇,要加大力气开展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监测监控的预防控制措施,做好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继续将脊髓灰质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及时落实国家对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的调整措施。落实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保证疫苗使用安全。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接种报告率达90%以上。    

有效控制地方性疾病。针对地方病流行状况,继续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策略,特别是要继续落实碘盐价格补贴政策,大力加强农村尤其是深度贫困乡镇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使全市90%以上的乡镇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实施改水,移民搬迁等防控措施,基本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及砷中毒等重大地方病致残。    

加强慢性病防治。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能力,积极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与运动处方,基本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推动科学膳食、全民健身、控烟限酒。倡导居民定期健康体检,引导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建立健康体检制度。推动脑卒中、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干预项目开展,提供健康咨询、干预指导,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规范治疗及管理。开展致聋、致盲性疾病早期诊断、干预。已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达到2000以上。    

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康复,重点做好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心理健康服务。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救助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对深度贫困乡镇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救治范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    

(三)努力减少伤害致残。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安全健康防护能力。重点做好待孕夫妇、孕期妇女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减少职业危害。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风险防范、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工伤、尘肺病、职业中毒以及其他职业病致残。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单位和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医院、救助管理站、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伤亡人数均下降10%以上。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加大农村特别是贫困乡镇边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加强农村机动车辆安全行驶、群众安全出行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降低因交通肇事致残发生几率。优化机动车产品结构,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相关标准。加强驾驶人教育培训,普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广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加强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以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施救水平。(2016―2020年)期间,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至3.8人/万车。    

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产品和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和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妥善应对食品安全事件。严肃查处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规范临床用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加强饮用水、空气和土壤污染治理干预。全面落实国务院下达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污染物排放治理,降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严格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全面加强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指导涉水病区改水。开展空气污染等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及时治理干预。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发挥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提高突发自然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社区、学校、医院、车站、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灾害防御设施、措施。加强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及救治。    

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开展儿童意外伤害社区、家庭综合干预,创造儿童安全生活环境。积极开展儿童步行、乘车、骑车和防范溺水、跌落、误食等风险的安全教育。完善产品风险和伤害监测体系,实时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通报等干预措施,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加强对玩具、电子产品的质量监督和分级管理,减少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听力、精神等方面的伤害。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险环境,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    

(四)显著改善康复服务。    

加强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普遍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康复,特别是针对脑瘫儿童发生率、现患率高的农村地区,要继续加大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力度和覆盖面;加大基层康复医学科的建设,支持和扶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脑瘫儿童康复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孕产妇的保健工作,降低残疾儿童的出生率;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对残疾学生提供功能评估,开展康复训练,拓宽残疾学生康复的覆盖面,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推广疾病早期康复治疗,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将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残疾人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康复指导、定期随访等服务。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202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市教育局、民政局、残联、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辅助器具服务。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重点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矫形器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将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突出对农村地区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的政策性补贴,扩大残疾人受益覆盖面。开展辅助器具租赁和回收再利用等社区服务,就近就便满足残疾人短期及应急辅助器具需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设施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贫困残疾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逐步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鼓励区县政府网站无障碍服务能力建设达到基本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残疾预防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残疾预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相关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因素致残的预防工作。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统筹实施本行动计划。    

(二)健全法规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完善残疾预防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制定完善残疾预防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不断完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管理制度。落实后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政策的执行。加强对重大致残性疾病患者群体的救治救助,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在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时。适当向残疾预防领域特别是残疾发生率高、现患率高的边远农村在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医疗康复技术、区域性康复机构建设、基础康复设备设施以及康复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完善服务体系,强化人才队伍。    

以基层为重点特别是边远农村,坚持服务重心下移,加强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医疗服务、安全保障和监管、应急救援、环境污染防治、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康复服务等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加强残疾康复治疗中心建设,突出对区县残疾人康复条件和康复水平的改善和提高,方便农村地区广大残疾人群众就近就便开展康复治疗。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指导社区、家庭做好残疾预防,形成综合性、社会化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加强医务人员残疾预防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加大残疾预防相关人才培养力度,做好相关专业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残疾预防领域学科带头人、创新型人才以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助残志愿者培训,打造适应残疾预防工作需要的人才队伍。    

(四)优化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残疾预防项目投资、运营管理,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残疾预防、康复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提高残疾预防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推进民办公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康复、辅助器具等相关服务机构,并鼓励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与公共机构同等政策待遇。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残疾预防领域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鼓励老年人、残疾人、高风险职业从业者等群体自愿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通过捐款捐赠、志愿服务、设立基金会等方式,支持和参与残疾预防工作。    

(五)加强科学研究,实施重点监测。    

加强科技部署,按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要求,统筹布局残疾预防相关科研工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积极开展致残原因、机理、预防策略与干预技术等方面研究,促进先进、适宜科技及产品在残疾预防领域的应用推广。推进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加强对残疾预防基础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建立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残疾预防大数据利用能力,及时掌握残疾发生的特点特征和变化趋势,有针对性的采取应对措施。对出生缺陷、慢性病、意外伤害、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预防意识。    

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形式加强残疾预防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的残疾预防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利用全国残疾预防日、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眼日、国际减灾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发布残疾预防信息,宣讲残疾预防知识,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村(队)、进校园、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残疾高发地区、领域及围孕围产期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高风险职业从业者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督导检查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做到一年一考核,2020年实施终期检查。各区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本地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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